鄂咸高速公路路面再生生态养护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鄂咸高速公路路面再生生态养护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鄂咸高速公路路面再生生态养护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鄂咸高速公路路面再生生态养护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1.2采购人: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批准建设用地9.9257公顷,地形测量约148亩,开挖场地地形总体呈东高西低之势,高约14.0-26.0m,倾角约50°-70°,在徒坎以北地面勘探点标高53.32m,以南地面勘探点标高55.98m,场地呈南北走向,南面宽约95m,北面宽约105m,总场长约320m,需进行区域山体土石方的开挖、运弃、回填、压实以及开挖后的边坡防护。根据地勘报告显示的土石分布情况,需要治理的高度为12m,面积为6750㎡。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380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包括区域山体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余方弃置、压实以及开挖后的边坡防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3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子坛村九王山;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安全目标:合格,且无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近三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6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平整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其他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项目现场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 施工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土建施工或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土建施工或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8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4.3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的,须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4询比采购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 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
    
联 系 人:  王  凯            
电    话: 138071891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陈东玲        
电    话: 027-87689923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