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初期运营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初期运营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梧桐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鄂州市长港镇、东沟镇交界处,占地面积约59.44

2.2交货地点:鄂州市梧桐湖新区(甲方指定地点)

2.3项目合同估算价:40万元;

2.4工期(交货期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质保期:356

2.7比选范围:包括生产用器具、生产药品、实验仪表仪器、基本办公设备、生产用耗材等的采购及安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61122日至20191121日)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其它:无;

3.3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20191115日至201911 1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122 9   30 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

联投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婧宁                            联系人:王苇卓

电话: 0711-5918333                       电话:027-86637809 

 2019   1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