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排查评估工作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排查评估工作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排查评估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排查评估工作;
1.2采购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等现行标准规范相关内容进行;项目合同估算价约89.00万元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口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联交投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进行排查评估,出具排查评估结果及改进的实施措施,具体标准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准。排查评估路段包括:枢纽互通立交及上游影响路段,特别是高速公路共线段起(终)点枢纽互通立交、短距离内多条高速的枢纽互通立交形成环路的路段、建设时序不同的高速公路间枢纽互通立交、带有收费站功能的枢纽互通立交;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包括一般互通立交出入口,服务区和停车区出入口,隧道与互通、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间距较小的路段;车道数增减变化路段及过渡段、路基宽度变化及过渡段、长实标线路段;其他路段,包括绕城高速、穿城(镇)普通公路、多运输方式衔接路段等,因路网完善引发交通流量、流向发生较大变化的路段,路网复杂路段、事故频发路段、群众对标志标线反映较多的路段等范围;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只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和左高速公路、汉英高速公路、青郑高速公路、汉洪高速公路、黄鄂高速公路、硚孝高速公路;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证书;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16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高速公路安全性相关的调研评估项目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项目);
3.1.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如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3日,每日上午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获取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29日09时30分。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hbslft.com/)、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径上村10-5号硚孝高速径河收费站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027-849391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27-86637816

                                               2021年7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和处理项目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