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站所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澄清


采购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01

各供应商:

经研究,对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站所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一:询比采购文件,第四页中3.1.4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后勤服务项目的要求,具体“单项合同金额”是以合同中某一项服务的单项金额月度计算,还是以后勤服务采购金额的年度总额计算;

答:以单个合同的总金额判定

问题二:询比采购文件,第12页中3.5(4)证明材料是需要“合同”中每一页的扫描件,还是仅需要关键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答:仅需提供包含关键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问题三:询比采购文件,第36页中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需在“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名单内,该名单全国范围仅有59家,湖北省内仅有3家,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pbc.gov.cn/zhengxinguanliju/128332/128352/4036074/index.html 明确标明“完成备案办理不视为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技术方法、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方面的认可和保证。该项要求是否属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相冲突?“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为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评审办法“信用评级机构需在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8月公布的“备案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名单内”修改为:信用评级机构需所在地的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省一级派出机构办理备案(供应商需自行提供评级机构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1224